1、组织领导:学校校长,校办公室。
2、报告程序:
⑴学校校长。⑵学校学生科和保卫科。
3、处置措施
(1)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,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、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、收到恐吓电话、发现可疑物品、电线断路起火、发生火灾事件、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、人员伤亡、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,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。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。
(2)应急预案起用后,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,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。
(3)如果师生出现伤情,立即组织人员送往红十字医院救治,情况紧急报警求助。
(4)立即确定疏散路线,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,排除障碍,引导人员分流,确保人员安全疏散。
(5)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。
4、注意事项:
(1)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、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。
(2)原危险区域、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,必须校长决定。
(3)应急预案终止后,校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,并就事故原因、事故过程、经济损失、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。
哈尔滨轻工业学校
2011年11月24日